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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观众权益 警惕电视机变成“老虎机”

点击次数:33 次 发布日期:2008-11-24 00:12:18 作者:源代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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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电视短信互动节目已经成为一股潮流。无论央视或是省级电视台都将这类节目渗入了大量互动元素,如短信投票、抽奖、竞猜、提问和反映意见等。据上海地区最新统计,上海某传媒集团下属的12个电视频道,目前采用互动形式的自办节目已达近60个,除了少数是使用热线电话外,大部分利用的是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短信互动类栏目不但数量多,而且涉及面很广。一些特别节目和重大体育赛事,更是形成观众发送短信参与节目的高峰。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利益是短信互动的根本动因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短信互动节目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利益市场。参加互动节目的短信收费标准从0.5~2元不等,最普遍的是每条1元。据业内人士分析,省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地市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在30万元以上。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博彩性质的短信互动打法律的擦边球,使电视机变成“老虎机”。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禁止赌博都有明确的规定,从合法性来讲,目前只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是国家允许发行的。观众发短信竞猜就等于买彩票,是一种变相的博彩,实际上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从性质上讲,发短信赢大奖与买彩票一样具有投机性,却又难以明确界定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变相赌博。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说,虽然这种短信更像是在发行一种虚拟彩票,但是却又没有把“赔率”与获奖结果直接联系,而且有些互动短信还预设了答题,就更难用“博彩”论处了。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短信互动”陷阱分三类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一是发出信息后反复收到付费回复信息;二是被强制预订各项包月服务(有时未告知退订方式);三是回复带有明显诱导消费嫌疑的信息。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短信中奖既没有公证部门公证,参与者也弄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参与,奖品的金额占总收入的多少,完全属于暗箱操作。而短信收益归电视台、服务商和运营商所有,丝毫没有公益性,纯粹是单位收敛财富的手段。电视短信互动已经将传媒的传播博彩化,媒介交往空间也就成为纯粹商业化的博彩游戏。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健全法律法规 保护观众权益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我国对电视节目中短信互动的权利和义务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对电视台或服务商都缺乏明确的规范,尤其是对观众权益的重视和保护还不够,有必要尽快地清晰和重视起来。为此,笔者建议: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首先,应尽快完善相关的法规,对涉嫌聚敛钱财的竞猜活动应依法制止。随着通信业的发展,以后媒体与受众之间利用手机的“互动环节”也会越来越多,而媒体本身也会变成CP(内容提供商)和SP(服务提供商)。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制定明确的规则,特别要控制短信价格,不允许利用打电话、发短信抬高收费价格。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其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从明码标价、信息订购、计费流程、收费方式、资费争议处理等方面,对SP企业和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大对有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参与的互动类短信业务的规范和查处力度。


源代码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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