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身份证遗失声明发网上没有法律效力
点击次数:26 次 发布日期:2008-11-23 23:31:26 作者:源代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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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代码网整理以下“本人的钱包于2007年12月24日被偷,包内身份证被盗,身份证号码为……特此声明作废,自本消息发出之日起,一切与该证件相关的行为,本人概不负责!”最近,网络上经常能够见到诸如此类的免责声明,那么这种声明有效吗?有关专家给记者的明确意见是:无效!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我的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市民陈先生日前询问记者,身份证丢失后该采取什么措施.有关法律专家表示,身份证一旦遗失,要登报声明作废. 源代码网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