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匿名恶搞由法院界定责任
点击次数:29 次 发布日期:2008-11-23 23:24:01 作者:源代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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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代码网整理以下就网络匿名恶搞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指出,网络“恶搞”行为,需要做一些法律上的区别和界定.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阎晓宏还认为,有一些属于娱乐性的,而且当事人彼此都不介意,也不一定要深追究责任. 源代码网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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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代码网整理以下就网络匿名恶搞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指出,网络“恶搞”行为,需要做一些法律上的区别和界定.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阎晓宏还认为,有一些属于娱乐性的,而且当事人彼此都不介意,也不一定要深追究责任. 源代码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