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阿里触犯同业竞争 马云2010年或退位
点击次数:28 次 发布日期:2008-11-23 22:34:56 作者:源代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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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并雅虎中国埋下祸根 作为内地最大的商贸网站,B2B网面对的竞争并非来自外部,反而是来自系内其它企业,现时B2B网的主要客户属于内地出口的中小企业,除透过注册为“诚信通”或“中国供货商”会员、缴交年费外,另一个让外国买家知道他们存在的方法是在通往海外的网站、搜索引擎等投放关键词的广告。面对中小企有限的资源,B2B业务一方面须与雅虎美国与雅虎香港等争取海外广告投放,另一方面则须与雅虎中国及新成立的阿里妈妈争取内地广告投放,形成系内间接及直接的竞争。 马云2010年或“退位让贤” 如何处理系内竞争问题成为阿里巴巴内部研究重点外,B2B网招股书会否提到马云的去留问题亦是关键。雅虎2005年8月时以78亿元及雅虎中国权益换取入股阿里巴巴40%权益(35%投票权),实则“暗渡陈仓”提出多项辛辣的条款,包括马云行政总裁一职将保留至阿里巴巴整体上市或2010年10月,以及雅虎在2010年后于阿里巴巴董事会委任的人数将与管理层委任的相同(或较多),因此是雅虎中国“被吞”还是阿里巴巴“被吞”还是悬念。 除5年期限留有一手外,雅虎入股时亦提出阿里巴巴超过1000万美元的单项及超过5000万美元的多项相关投资均须由4人组成的董事会批准,投资其它业务往往亦须董事会通过。现有4名董事中,1名由雅虎委任,另有1名由软银委任。马云于1999年在内地创立阿里巴巴网站后,一直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行业的传奇,并先后引入日本孙正义的软银、投资银行高盛及雅虎作为策略投资者。雅虎2005年以雅虎中国业务及78亿元换取阿里巴巴股权,而阿里巴巴的B2B网全球登记用户超过2000万及遍布200个国家/地区,是国际公认的电子商贸龙头网站之一。 香港联交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界定 如新申请人的控股股东除在申请人业务占有权益外,也在另一业务占有权益,而该业务直接或间接与申请人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的竞争。 源代码网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