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例网店被查案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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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瑞成为广东首个被查处的网店老板,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网店无照经营问题的关注。
![]()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文/图 本报记者 窦丰昌 实习生 黄建豪、林霞 网店被查处罚没款共计3万 自9月5日高瑞的办公电脑和大量货品被工商局带走后,高瑞赖以为生的工作不得不中断了。由于他的网店暂停经营,更是惹来了很多老买家的不满,以至于他不得不买了一部新的电脑在网上给大家做出解释,同时也向淘宝网做出了说明。他说:“我这次被查,不仅有损网店的信誉度,更是流失了不少的顾客,有些买家想买东西,但是我们的货已经被扣押,没有办法发货。”几乎半月才出门一次的他近日更是不断进出工商局。 9月23日,肇庆市工商局向高瑞下发了告知书,告知他在收到此书起三天内有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权利。另外,工商局要对他无证照经营网店的行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500元,处罚款为17500元,罚没款共计3万元。 无营业执照是被查处主因 9月26日,高瑞向工商局提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目前还在等待通知中。高瑞表示,估计要到国庆假期结束后才有答复。 但是,目前淘宝、易趣等网上交易平台正处于兴起阶段,无数人在网上自由开店,不都没有办营业执照吗?高瑞先生表示疑问。对此,肇庆市工商局做出了进一步解释,查处除了针对高瑞无执照经营网上店铺的举动,还针对他拥有无证照的实体经营场所的事实。他们罚款的依据是2003年3月1日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这件事,肇庆工商局属下的经济检查支队副支队长古阳光称,其实他们也是按照程序办事,接到省局转过来的投诉,他们唯有按规章制度办事。虽然互联网目前还是一个相对模糊的领域,但高瑞的无照经营属实,他按照什么方式经营是另一回事,他的经营点为实体更是事实。 为何独独查处一家? “如果全部网店都接受不办照就处罚的查处,我可以接受,但为什么肇庆就查处我一家呢?”高瑞表示这样的做法对他个人很不公平。 的确,淘宝网店就有千千万万,为何独独查处这一家呢? 古阳光表示,主要是由于有市民投诉,他们得按照程序办事去查处。被记者问及是否会对肇庆网店进行一系列的普查,古阳光说:“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也觉得不怎么可能。这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肇庆网店太多,办公地点也很隐秘。这样无从查起。” 据记者了解,截至2008年一季度,淘宝网注册会员超6200万人,覆盖了中国绝大部分网购人群;2008年一季度,淘宝网交易额更是突破188亿。而记者在搜索栏的所在地里打入“肇庆”确定后,发现所有的注册地在肇庆的店铺共有1474个,这可能还不是最准确的。高瑞说:“这个网店地址是可以随时更改的。只要你喜欢,你把它写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 由此看见,肇庆网店可能远远不止1474这个数。 另外,高瑞也表示淘宝网的店主和淘宝网店本身订立相当好的协议,他们之间有一个第三交互平台——支付宝,通过支付宝来监督和约束淘宝店主的不法行为。对此,古阳光队长也承认网店和现实中的实体店是有一定的模糊界线的,但他们也必须按程序办事。 其实,对于高瑞而言,他表示自己愿意办照,愿意接受正规的监督。他说:“其实办照对我们网店主也是一件好事,这也有利于提高我们的信誉度。”但为什么一直以来成千上万的网店主都没有办照呢?这很大程度得归结于我们现存的法律还没有这方面的条款,高瑞认为,“办网店时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要求,也没有谁去办了执照才开网店,我自己自然就不会想到要办执照了。”无营业执照经营的网店何时才能带上合法的帽子做正大光明的交易呢?高瑞很想知道,也期待着这样一天的到来。 但实际上,很多网店主认为,办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协议证明的,这对于他们的很多人只是在租来的房子里开网店这种情况是一个很大的阻碍甚至成了不可能的事情。 互联网立法应尽快完善 无营业执照经营成了网店经营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北京新规的制订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希望规范网店经营的这个问题。但自8月1日北京网店新规实施以来,首日就遇到无人办照的尴尬,目前办照的人也不多,更未曾听说有店主因为没有办执照就被查处的事情。肇庆网店被查处在这个敏感时期多少有点让人惊讶,更怀疑其背后的意义所在。 不过对于网友怀疑当地工商局是否在被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开始谋求新的收费渠道,古阳光予以否认,他强调,虽然取消收费,但前三年,他们的收入还是由国家财政负责发放的。三年后,才自负盈亏。他们从没有想过要通过这样查处网店来收费,也没有打算要全面普查肇庆网店无执照经营的问题。他表示:“只是由于有人投诉了,我们得有行动。” 另外,他告诉记者:“如果国务院令第370号对互联网还是有效的话,那么北京网店新规的出台就毫无意义了。”他提出,如果《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与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冲突的,那就更应该考虑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做出适当的修改了。 “对于互联网这样一个新的天地,新的东西,原来的法律是不适用的。而且就目前在我们国家而言,现行的法律条文也没有直接说拿来管辖互联网的。就比如说我们常见的互联网上出现的盗版问题,在查处和惩罚上,也不是直接用原来的法律条文来处罚的,而是首先要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之后才能采用的。”吕伯望表示说。 吕伯望提出建议说:“我国的立法应尽快赶上互联网的步伐。”他认为,只有互联网的立法尽快完善,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行为才能得以规范化,从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才能真正有法可依。 源代码网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