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创收开征个人所得税 椰城近期难以实现
点击次数:37 次 发布日期:2008-11-17 23:30:52 作者:源代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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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海口晚报网10月31日讯,国家税务总局28日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这意味着国内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海口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估计要开征还为时尚早。另外,网友对虚拟货币创收开征个人所得税也形成两条截然不同的态度。业内指出,征税的难度就在虚拟货币价值界定上。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虚拟货币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货币。目前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而且,产生了专门从事“打币”的职业打工一族;也出现了专门兑换各种游戏币的兑换店。许多人认为,征税不是不可以,销售虚拟货币产生了真实的现金收益的情况,应该征税。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虚拟货币交易征税 同时引发网友特别是游戏玩家的疑问,有些网友建议税务总局公布众虚拟货币跟人民币的汇率。有网友说,既然征税,就说明网络交易的收入是合法,那么虚拟收入就应该被法律保护。他建议,国家起码要首先立法保护网络交易,完善网络交易体系。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业内人士指出,虚拟货币创收开征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但对于买卖货币的个人收税在征管上有一定难度,因为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多是虚拟符号,没有发票等征管查找查询管理的书面记录,在价值界定、由谁征管等层面,都存在许多障碍。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辩论:你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合理吗 源代码网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