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被骗 网民起诉知名网站(5.15)
点击次数:31 次 发布日期:2008-11-25 01:36:39 作者:源代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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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在网上购物被骗走了8600元, 周某诉称,2004年11月,他通过“人民网”的链接进入深圳数码网选购了一台相机。后分两次将货款和关税汇往深圳工商银行一个个人账户内,但该网址联系人以多种原因推诿,迟迟不发货,并要求原告再汇6000元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否则不发货。之后,该网址联系人拒接电话。 后经核实,深圳数码网的相关企业信息全部是虚假的。该网站也于 原告认为,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广告主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因虚假广告给原告造成的直接损失8600元。 源代码网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