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是法外开恩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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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据报道,“熊猫烧香”案中制作并传播“熊猫烧香”电脑病毒的主犯日前一审被判刑4年。有这样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庭审中,主犯的辩护人出示了一份某网络公司发给主犯的邀请函,欲以100万年薪邀请其加入。据说,“熊猫烧香”案发后已有不下10家网络公司辗转通过看守所跟主犯有类似的联系。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辩护人尽力展示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是无可厚非的敬业行为,网络公司求才若渴的心情也应属可以理解。然而,人们从中获取的另一个似隐似现却更为强烈的信息是:“有才”,以致“太有才”,甚至是“天才”,可能会是触犯法律时法外开恩的一个理由,最低限度也能获得诸多潜在的商业青睐。获取这个信息的路径就是我们的人之常情:能够制作出损坏众多电脑用户的电脑病毒,厉害!甚至可惊呼为“天才”。“天才”自然引起求才的网络公司注意。求才网络公司出于爱才、护才,不惜重金,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意欲延聘旗下。因求才网络公司本身应该也是实力和水平的标志,其重金相邀更反证出“天才”的货真价实,而这样的人才又是目前我们国家所急需,于是,这样的“天才”,是不是法官也要手下留情法外开恩?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这个信息的简单浓缩就是:破坏更能显示“才能”,且更貌似“天才”,也更能获得商业利益,还有可能以“天才”名号得到无情法律的有情处理。活脱脱一个“什么不坏什么不爱”的网络业翻版。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真的要教人感叹实用至上的强大威力。在实用的目标下,一切道德都成为可有可无的模糊朦胧之物,实用的利益似乎可以弥补和解释甚至无视任何道义上的缺陷,也就无怪乎我们在“熊猫烧香”案中表现出的是非不重要、对错没标准,反而有几分惊艳于“天才”的横空出世。这种实用的追求,或许正是所有经济腾飞时期的必然社会氛围。所幸法律不会紧跟一时氛围而动,法律没有规定“天才”属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即使是正面的天才亦然,更何况是反面的“天才”。“共和国不需要天才”,这是法国从前的法官判处一位真正的科学天才时说的一句话,虽说时代背景、历史条件、所服务的最高宗旨不同,然其表述的天才没有法定豁免权则无异。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反观“熊猫烧香”案的主犯,是否真为“天才”尚存疑问,因为表现反面的“天才”总是比表现正面的“天才”要容易得多。世贸大厦能在瞬间被单人单机摧毁,却不可能在瞬间被几人建造起来,建造是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经多少日日夜夜才能成功。以疑似“天才”而获得众多网络公司的重金邀请,排除任何炒作的成分,只能说明一则我们这方面的人才太缺乏,人才的争夺战进入了白热化,再则我们的是非标准正在走向以实用为标准、以利益为标准,而罔顾法律标准和道德底线,罔顾一些基本的准则。 源代码网整理以下 至于那些网络公司重金邀请的社会效应可以想见,如果干坏事的孩子得宠,当然哪个孩子都会想去干点坏事。还好,法律是一直坚持教育坏孩子支持好孩子的;沉默的大多数网络公司也是在坚持着自己的是非判断。 源代码网供稿. |
